2015年4月17日 星期五

攝影:當代



























(上圖:波蘭攝影師Dariusz Klimczak的超現實主義作品可以作為攝影作品來看待嗎?


  
1975年,柯達公司的工程師史蒂芬沙森(Steven Sasson)發明了世界上第一台數位相機,從此改變了攝影歷史,讓攝影躍進到下一個領域:資訊時代,而這項曠世發明也讓柯達公司在三十八年後正式破產倒閉。


當代的攝影已經不再是被壟斷的技術。


這是一個革命性的資訊時代,無時無刻、每分每秒科技都在創新,電腦技術的發達能讓相片電子化儲存,社群媒體如Facebook、Instagram等讓相片充斥我們的生活,全世界每分鐘有二十萬八千三百張影像被創造,同時間行銷與數位設計也蓬勃發展,攝影的應用不斷被擴張、延展、變形融入我們生活。

  
同時間,Adobe數位行銷公司創造了另一項革命性的產品,Photoshop,讓全世界為之瘋狂,攝影已經不再只是徘徊在記錄與美學間的課題,從此走上矯飾主義的路線,為求商業化與美感認同,模特兒修圖,風景照修圖,這些影像的本質改變成為另一種意義,是為迎合潮流而誕生的意義。

  
當高階數位相機的價格越來越便宜,手機上的鏡頭畫素越來越高,修圖軟體日益精進,我們犧牲的是技術與精確,全世界的攝影水準由低至高、高至低被拉往一個平均值。

  
但攝影的本質並沒有改變。

  
事實上,我無意譴責這樣的潮流,即便現在仍有很多攝影師仍堅持使用底片與傳統相機,而商業化的矯飾路線近年也受到各方批評,但攝影能力的普及是好事,當人們越來越容易取得一項技術,市場便隨之擴大,攝影師的專業能力也備受考驗與挑戰,也會有越來越多人學會欣賞攝影這項技藝,如區區在下。

  
然而,當攝影被應用的層面越來越廣,包括平面設計、廣告、雜誌封面、書本插圖等,純粹作為作品欣賞的時光就越來越少,我想嚴格的考量上,這些應用性質的攝影應該要被歸類在另一個範圍(即「設計」),我們無法用攝影本質的視角去評斷他們,因為無論從創造或再製的意義上,那些事物的價值已經被徹底改變。

  
在這樣的情況下,當代攝影的挑戰將會更加嚴苛。


當人們可以用軟體調對比度、曝光,並裁切畫面改變構圖,強化景深與清晰,攝影的精確與技術性就被犧牲,因為我們會想之後再後製就好,而這樣的心態就是用以區分專業攝影師與業餘愛好者的關鍵。

  
攝影的技術會被誤解,譬如說,是不是只要主題清晰、背景拼命調模糊就是好照片?或只要用三分法則就可以得到完美構圖?這樣不專業的質疑會讓人們去誤解技術這件事,而這也是攝影師所脫穎而出、與眾不同的地方。

  
當全世界每分鐘有二十萬八千三百張影像被創造,攝影師要如何從中創造偉大的作品,以及我們在學習攝影的過程中,如何去思索什麼是一張好的照片,並且融合當代元素去創新,這將會是學習攝影者在現代會受到最嚴峻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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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上面的論述並沒有解決超現實主義攝影作品是不是可以被當作攝影討論的問題,但就現在而言我是不會接受用攝影來討論的

波蘭攝影師Dariusz Klimczak作品:
http://www.tumtum.hk/news/articleView.html?idxno=460





2015年4月14日 星期二

《Why Architecture Matters》:我們如何理解建築 (下)

























北京央視大樓


建築作為物件(外觀)與空間(內部),這樣的觀點又是截然不同的。作為物件來看,北京央視大樓是絕妙的建築體驗,幾乎從各個角度來看都是件不同的作品,外觀同時也反應了建築師最想呈現的樣貌,當我們只考慮建築外觀的時候,可以將他們當成是一件雕塑,較能從純粹的美感經驗來探討,也可以就精確地編列建築史學的發展與源流。

  
但內部空間,這又與裝潢或室內設計有所不同,就算現今裝潢的技術已大幅進步,房間、客廳動線、落地窗甚至樓中樓的設計總是要優先考量的。內部與外觀的結合與營造也並非全然無關,像是萊特的落水山莊,或安藤忠雄的光之教堂,將自然光線與戶外景觀納入內在空間,也是考驗建築師的巧思。


  

















落水山莊



















光之教堂



台北車站大廳挑高,上以大片透光玻璃覆蓋,整體觀感大器又遼闊,適合旅人的啟程;機場在過海關檢查時常以較低的天花板設計(注意了幾次我想應該不是偶然?),讓人感受到壓迫;北投圖書館內部無論是置書區或閱讀區都是半開放空間,強調了讀者與建築本身的互動,這些空間感的營造傳達出設計者的意圖,融入我們的日常生活中,這些細節都是要欣賞建築必須學習體察的部分。

  












北投圖書館


建築與時間的關聯性是曖昧的。究竟一件偉大的建築,該要永久抵制時代潮流的變化,或與時俱進,還是在保有時代性的同時又懷抱相當的前瞻?

  
這個問題本身困難之處在於人們的觀點是會改變的,書中使用的例子是紐約雙子星大樓,原先不被欣賞的建築,反而在消失(摧毀)後成為紐約人共同緬懷的重要象徵,我想到更適合的範例又如巴黎艾菲爾鐵塔,這座幾乎可與法國劃上等號的建築,在1889年萬國博覽會第一次出現時被唾棄鄙夷,認為破壞了法國典雅優美的香榭大道式風格,然而現在卻是世界上最多人付費參觀的建築,被譽為是劃時代的技術傑作。
























巴黎 艾菲爾鐵塔



「萬事萬物都受到時間影響,所屬事物都會呈現出年代特徵,也多少讓我們一虧時代的樣貌。偉大或傑出的建築都有這項特點:擁有超越時代的意義,但這並不代表建築本身可以超越時代。這樣的建築可能擁有足以超越當下的特質,在後代的人面前,也或許能滔滔不絕地闡述自己。事實上,如果建築希望自己不只是時尚,就必須如此。但無可否認,不論是最平凡無奇還是最超脫世俗的建築,都必須扎根於某個特定的時代之中。」

  
這個問題同時也牽涉到都市更新,台灣就常發生這樣的爭議,究竟我們該如何評斷哪些建築該拆遷,又何者該留存?時代與記憶不斷更新的當下,我們如何決定何謂歷史印記的價值?


尤其建築相對於更多人類文明的結晶而言,一旦失去就絕對無法重生。

  
在建築長時間衍生累積、並經由特定意識的影響之後,這些建築群落的形象就將定型,成為風格顯著的人文遺產。經典的案例就如希臘海島上藍白色為主的群落,或者台灣特有的眷村文化,都是在具有特殊時代的背景下,受到某種共識或政策所遺留下來,每個單體建築就像是細胞,集合起來的群落就像生物,是有別於零散沒有規則的聚落。




  










希臘 聖托里尼


城市,又更加有別於這類特定的群落。

  
以芝加哥為例,在1871年的著名大火後燒到什麼都不剩,只留下一座位於市中心的古水塔,然而之後經由政府一致性的規劃,現在卻成為世界建築師必定造訪的重要城市。在芝加哥的井字街道上,很清楚可以辨識位置與方向,當時號稱召集了全美最前衛建築師打造的摩天高樓,據說沒有一棟是相同的,每個轉角都有驚喜與讚嘆,這樣清楚、簡明、強大的共識讓我在走訪芝加哥時強烈感受到建築的魅力。

  
什麼樣的城市是有魅力的?形式上,這又牽涉到地方營造與規劃,但唯一可以確信的是共識,人類是意志的集合。

  
建築為什麼重要,我們為什麼要理解建築,我們如何理解建築,這些問題的背後都隱含深層的思考,但台灣並不重視建築,無論是前面提到的都更拆遷、文化保存,或者營造(這讓我想到台灣近年到處出現很多仿似清水模的工法,這樣粗糙的尊崇是不能被許可的吧),沒有建築,意味一個國家背後沒有深厚的文化支撐,這些現象可能將由我們這一代來面對,如我個人,每每想該要如何解釋台中一中拆了紅樓、建國中學卻有保存的尷尬,就令人汗顏不已。

  
這些問題,大概就得留給我弟我同學來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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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Architecture Matters》:我們如何理解建築 (上)




























因為實在打太長了,不得不分兩篇。

  
旅行遠至羅馬、希臘、北京、伊斯坦堡,近至台灣鄉村間錯綜的廟宇或都會建物,建築始終是無可或缺的風景,然即便聽了許多解說,我卻一直在去年十一月造訪芝加哥時才深切感受,深切地經驗到建築身為人類文明中重要物件的偉大之處。

  
雖然Paul Goldberger這本書雖然號稱理解建築的入門,但我想是錯了,應該是給對建築已經有一定程度理解的人閱讀,性質相對於入門書,應該更近於比較建築、建築史學或建築批評的集大成概述吧。

  
我想之所以難閱讀的原因,跟「建築」本身具有極大關聯。因為建築本身是三維的存在,使得文字抽象描述很難以理解它的空間感,而且這本書圖片又不多,加上最重要的,裡面提及了大量大量的詞彙、名建築師跟他們的作品,但我全然不認識,雖然我也知道柯比意、安藤忠雄、萊特等,但是卻沒有辦法瞬間在腦海中浮現圖像,這是本書閱讀的重大障礙,所以我想應該還是留給已經有相當概念的人閱讀較適當。

  
但就算如此,我還是從中有不少心得啦,正文從中大略摘要如下,上面可以當導讀建議就好:

*

我們如何理解建築,是一件困難且複雜的工作。

  
建築與人類文明中任何的事物有著絕對的差異,建築講究的是平衡,平衡於美感、技術跟實用性三者之間,同時又參雜了世界的一切,如政治的意識形態、醫療體系的運作或商業型態,簡單來說,建築是可以表現所有人類意志的存在。

  
我想,這正是我們難以評斷建築的原因,因為它牽涉的層面太廣,高深莫測卻又平凡無奇;隱身於城市間,卻偶又特立獨行地令人詫異。

  
看待梵蒂岡聖彼得大教堂時,怎麼能不試圖理解宗教?
眺望雅典衛城之時,怎麼能不考慮到歷史的盛世?
觀察北京央視大樓時,怎麼能不察覺其設計的政治意圖?

  
建築像是一個容器,幾乎包容了人類文明的所有象徵,如圖書館、車站、紀念堂、校園、公園或私人宅邸,建築是無法單純的存在,它無可厚非地必須協調許多意圖,就像台北101不可能只考慮到要蓋世界第一高樓的想法,還得考慮技術層面;古根漢美術館即便再前衛,也必須考量到策展實際的動線跟展廳。

  
然而即便建築如此無遠弗屆,我們仍必須將建築的衍生物與其他相關聯的領域區隔以便於討論,作者將本書分為七個章節,我想大致上可以從這些角度去做理解:

  
意義與象徵、平衡性、物件、空間、記憶、歷史、建築群落與城市


建築倫理,建築應該擔任什麼樣的角色、用什麼樣的方式溝通,聽起來似乎有點抽象,舉例而言,林肯紀念堂會以宏偉高聳的形式建成是為了表示尊崇與肯定,一如中正紀念堂傳達了某種威權的象徵,我們不會把林肯或蔣中正塑像放在高第建築,因為那要傳達的信念是不同的,這樣的錯置可能造成輕蔑以及誤導。

  












林肯紀念堂



平衡性則是討論建築在創新的同時應該兼顧實用性,畢竟,建築不像藝術可以純粹,必須最低限度地考慮居住使用的問題。作者在其中舉例了埃及金字塔,金字塔在文化意義與藝術上雖然可說是極致的表現,但為什麼沒有任何現代建築使用這樣的幾何形狀來創作,原因就在於不實用,埃及法老創作它的目的基本上只需要符合墓葬的需求,並沒有考慮到居住或倉儲用途。

  
羅浮宮前,貝聿銘設計的玻璃金字塔能夠成功並成為經典,原因在於它只是作為入口的象徵,並且與後方法國古典博物館建築達成巧妙的平衡;但相對的,拉斯維加斯的盧克索酒店(Luxor Hotel),同樣使用金字塔創作,但卻不符合用途,以致許多客房、宴會廳、賭博會場必須移到旁邊的四方型大樓,這就是典型在挑戰風格的同時沒有兼顧實用性很好的範例。




  












羅浮宮













Luxor Hotel

2015年4月13日 星期一

《青春倒退嚕(While We’re Young)》:當我們年輕時






















首先還是要再抱怨,這些電影公司的人根本亂做文宣亂翻譯,這部片才不是什麼「繼白日夢冒險王後又一都會愛情喜劇(白也不是啊)」,名稱也亂翻,大大誤導人們去看這部片的意圖。

  
這部電影乍看之下還以為是關於中年夫妻遇上年輕情侶之間差異的對比,主角們返老還童,去騎單車、學街舞,生活又充滿新鮮與活力這類的心靈小品,結果完全不是,這部片反而是更沈重、核心地去探討「世故」的本質。

  
男女主角Josh 跟 Cornelia處於一個尷尬的年齡,周邊朋友們都有孩子,重心都放在育兒上,但女主角之前流產的經驗讓她不想再懷孕,而男主角作為紀錄片導演,作品拍了八年卻還沒拍完,兩人站在蛻變、跳入下個階段的紅線前,卻遲遲猶豫不想往下走。

  
對照之下的年輕愛侶,Jamie 和 Darby的生活充滿熱情,他們勇於嘗試,對感興趣的事物願意投入所有心力去做,走紐約廢棄的地下鐵軌,去沙灘和朋友烤肉,參加巫術大會,Jamie同樣作為紀錄片導演,他的作品不追求結構、意義、概念,只覺得有個好主意就去執行;然而Josh作品一拍八年,處處要求精準,這不能刪那不能剪,反而顯得狹隘小氣。

  
前半段看得輕鬆愉快,思考成長的過程中到底失去了什麼,竟讓我們的生命變得如此無趣,想想:對,我要一直活得像二十歲的青春洋溢。到了後半段卻峰迴路轉,劇情急轉直下,打破前面所有美好的鋪陳,原來真正單純的人是Josh,反而Jamie是蓄意、經過精準計算後才接近主角的。

  
當我們年輕時,想著功成名就,漸漸心胸變得狹隘,不願意與他人分享資源,甚至為搭上名利的潮流可以違背倫理造假,什麼事情可以做,什麼事情道義上不行,這些界線都變得模糊起來,眼裡只剩下自己。

  
我們用什麼樣的標準衡量年輕,又衡量衰老?


Josh一部片滿懷崇高理想,拍了八年又剪輯六個半小時,岳父身為知名紀錄片大導演卻一句話賞他耳光: 搞了這麼久,你還是不明白拍電影的要素是什麼,弄得一身狼狽,投資人不想理會他,妻子也埋怨他沒有成果,結果Jamie一出現短時間內就掠奪了所有的寵愛跟目光,但仔細比較,Jamie的紀錄片題材是別人給的,身份是虛構的,學者跟後製人員是Josh介紹的,內容劇情(除了題材以外)是編造的,連最後Josh岳父的賞識竟然也是早已精心計算的劇本。

  
Jamie有沒有錯?除了道義上過不去,很難說他有錯。

  
而最叫人難過的是,Josh的岳父、紀錄片界的大前輩竟然承認了這樣的行徑。

  
世故就是向現實低頭,為了名利可以販售一切,賣笑賣肉,你想要看什麼我就給什麼,靈魂性格可以矯揉造作,作品可以迎合大眾口味,可以沒有半分原則與堅持,而當你跟別人都做相同的事情時,你就變老了,多麼簡單,多麼諷刺的一件事。

  
故事的最後,Josh 跟 Cornelia坐在機場,翻看雜誌見到Jamie登上名人榜,而編輯節錄他的名言竟然還是來自Josh的,但Josh並沒生氣,他只是無奈地說:「They’re just too young」反襯Jamie的行徑。

  
對於世故的理解與矛盾,二十一歲的我走出電影院,腳部好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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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6日 星期一

攝影:本質



1826年,法國人尼普埃斯(Joseph Nicéphore Nièpce)利用猶太瀝青、經由長達八個小時的曝光拍攝他鄉下老家的後院,得到世界上第一張相片《窗外景色(View from the Window at Le Gras)》,這是攝影技術的最開端。 

  
當代攝影的本質,在於「紀錄」與「美」。

  
起先是紀錄,攝影技術出現造成最大的職業汰換是肖像畫家,想想看在此之前,要擁有一幅個人或家庭肖像畫是多困難的事,古早的先民們必須穿著華麗的服飾,擺定好特定的姿勢以後長時間不動,而且多數中古時代的肖像畫實際上並不精確,因為會依照雇主的好惡被篡改;人物以外,景物跟事件的畫面也不再只是畫家擁有的專利,因為有更高明的技術誕生了。

  
拿現代的觀點來賞析二十世紀前的相片,那根本毫無美感可言,沒有構圖,沒有色彩飽和度,沒有光影。

  
我們所以珍視,是由於其歷史意義,如歷史上第一張相片、被焚毀的圓明園、德意志君王肖像、世界大戰或消逝親人的幽魂,因為攝影技術的發明,那個時間流動的瞬間竟被強制靜止在小小的框格之中,這個意義的本質不是攝影本身,而是被紀錄的事件當下。

  
而時間來到2015年,攝影技術發展了將近兩個世紀以後已經是隨處可及,我們開始思考的是:有沒有什麼是比「紀錄」更加具有意義的事?

  
如果單純將攝影作為藝術看待,那可以近乎純粹地沒有紀錄的意義。

  
紀錄是事件優先,而藝術則是被人為創造,如果將「紀錄」與「美感」放在攝影光譜的左右兩端,最右邊的攝影作品可以純粹到沒有事件在其中,當你觀看這張作品,與其去思考照片的背景,更重要的是畫面中呈現了什麼。畫面的本質即為意義。
























比如這張超現實主義大師達利的作品,很明顯並不是一個紀錄的過程:空中有漂浮的椅子、達利本人、水流以及被拋丟出去的三隻貓,這是遭到安排的結果,因此當我們思考這張攝影作品的本質時,考慮到的並不是背景事件,而是畫面本身。

  
思考攝影的本質的作用在於:當我們攝影時,究竟是為了什麼而按下快門?

  
每每在一趟旅行或家族聚會後,我總是會篩檢自己的照片,除了將失焦模糊的部分刪除外,我會將之揀選成兩種,即「紀錄」與「美感」。紀錄性質的相片多半並不美,通常是非常平凡,但對我而言重要的並非美醜,而是這張相片保存的當下,如去土耳其搭乘熱氣球時的興奮,或清明節回鄉辦桌敬酒的熱鬧;而在紀錄相片中,我又會挑出幾張特別滿意的,作為作品性質保存,此時考究的就是構圖、色調或題材,如此區分兩者能使我在使用時更容易去選擇。

  
當然最理想的攝影,應該是介於紀錄與美感光譜的中間同時取其兩者優點,簡單來說,紀錄事件的當下不只是追求表現的詳盡,而是該在表現的過程中取出最佳視角,以最優美、典雅或具有衝擊性的方式呈現這個時刻。

  
因此固然現在照相技術已經普及,但優秀的攝影作品仍然稀有,我想主要的原因還是時間,因攝影的珍貴性主要在於暫留了時刻,若是在2015年4月6日17點57分拍攝,那此後再也不可能出現一模一樣的當下,孩子若是七歲,即便同一人也不可能於多年後要求重來,故如何最精準呈現當下時間、情緒與事件景物,這將會是相當困難的。

  
在主題攝影為主流的當代,純粹藝術性質的攝影似乎已經過了當初風靡的輝煌時光,只剩下一些粗淺的技術如錯位可以讓遊客們推倒比薩斜塔或支撐泰姬瑪哈陵,因此我們將接下來討論的定位主要放在具有紀錄事件性質的攝影上,深究本質與表現的技藝,以及何謂一張好的攝影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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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舉幾張個人相片作說明:


上圖,是2015年和家人去紐西蘭時拍的,我媽正在餵羊,表現出了驚喜的情緒,這張照片並沒有特別講究構圖或色調,事後也沒有修圖,因為對我而言重要的是「事件」:我媽在餵羊,因此美感並不是這張照片的重心。


上圖是作品《墓碑》,經過特別排列的香菸呈現出整體冷感的色調跟陰影,加上題名,隱喻連結到菸癮跟死亡的關聯性,這張相片沒有事件存在,只有隱喻跟美感,畫面即是意義。




















上圖是清明連假時,和家人返鄉二林聚餐,五歲的表弟表妹在旁玩耍,但我並沒有直接拍攝他們(事件),是採用對焦在植株上,以模糊背景的方式去烘托我想表現的主題,這樣的編排使得整個事件看來更加有故事感,想會比直接拍攝他們有趣許多,因此我想這是兼顧紀錄與美感的作品吧。









2015年4月1日 星期三

《忽然一陣敲門聲》:說個好故事



























「生活苦悶,快給我講一個故事來逃離現實!」


通常,我不太閱讀短篇小說,上次記憶中有厲害的短篇小說,已經是黃麗群的《海邊的房間》了,原因是短篇小說很難將故事說得清楚又精彩,通常需要強大的轉折或創意,才能將印象狠狠地刻意印在腦海中,就我閱讀過的經驗而言,通常是在短時間內就會全部忘光的。


相較於寫個精彩的長篇而言短篇困難得多,要將情節與對人物的刻畫濃縮在幾句話之內,還要不落俗套,有時我們會為了情節去加強補述,文章長度一直增加,但以色列小說家 Etgar Keret 竟然可以將一個好故事在八百字到一萬字之內說完,這是件不可思議的事。


他抓到了某些核心,透過精準的觀察,絕佳的想像以及精確的描寫。


寫實參雜部分的荒謬,意外地反映出人性的側寫,他的想像力延伸到生活的每個角落,既不庸俗,又幽默好笑,大膽的時候很張狂,冷靜的時候很內斂,有些法國電影大師費里尼的格調。


人們說謊,謊言在世界某個地方成真;
會實現三個願望的金魚;
拉開舌頭下的拉鍊後,男人變成了另一個人;
透過顏色來訴說種族迫害,怨責上帝,沒想到上帝也是有缺陷的種族主義受害者;
美國男人和以色列女人在一夜的相處後分離,惦念了彼此一年;
賣保險的人,在瀕臨死亡之後獲得財富和成功,卻懷念起死亡的邊緣...


艾加善於轉換,直擊人性的陰暗與孤獨。


原本是日常場景,幾句後換成他人的視角,加入隱喻、幻想、夢境、歇斯底里,有些是關於經濟大蕭條,有些關於自殺炸彈客攻擊,現實在他的操弄之下變得支離破碎,他描寫的不是社會寫實,而是人的處境,人的侷限和缺陷,看完故事的當下可能會很困惑,但過段時間後情節開始發酵,你會從中理解些什麼。這是需要慢慢品嚐的書(但很不幸我趕進度似的看完了)。


艾加從小罹患氣喘,為跟別人溝通,習得了說話精簡扼要的能力,這也養成他寫作的習慣,他也試圖寫作長篇小說,但總是覺得太過累贅,我以為寫短篇小說的方式是減法,將劇情一再刪減,就像畢卡索的牛一樣,最終留下核心;但艾加似乎並非如此,他是從故事的核心出發。


這樣的寫作方法隱約嘲弄了所有說故事的人:如果可以將故事用一百字說完,那為何要用到一百零一字呢?


長篇有長篇的優勢,那是細節精確的展現,人物雕琢的技術,語言的魔術瑰麗如繁花似地展開,令人難以自拔其中,但短篇要求的是精煉與簡潔,兩者的重點並不相同。


故事的核心是什麼?如何說一個好故事?


我想艾加用他的小說展現了最好的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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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畢卡索的公牛系列展現出來的極簡主義是Apple信奉的設計概念之一。

觀看的方式:角色與語言














預備動作是角色與語言的定位。

  
建築知識體系的第一步,是要認知自己為什麼目的、以什麼角度來建築,想當然,以專業的視角來談論技術,或用哲學家的觀點來理解價值和倫理,這是截然不同的觀察,隨之必然影響到知識體系的形狀。

  
今天我要談論攝影。

  
我不是專家,我們不談論照相技術的歷史沿革,不討論構圖技巧或曝光;我也不是藝術家,或許會試著討論一些知名的大師,但不會解析阮忠義或森山大道,我們不批評(criticize)。以上這些事情,市面上都有專書,甚至網路上就有詳盡的說明,不需要我一名大學生來探討。

  
我在想的是,如何以普通人的身份來理解攝影這件事。

  
問一些最簡單的問題,譬如說,「怎麼樣才稱得上是好攝影」、「攝影的意義是什麼」、「如何欣賞攝影」等,我要用的是二十歲年輕人的視野,來記錄下現在的觀察,重點在於這些:

二十歲、普通人、簡單的問題。

  
也就是說,這是只有我個人,以及這個當下才能做的事情。

  
如果將知識的體系由高而低來排列,豐富與深邃程度越高者放在上流,簡易基礎的部分放在下位,那我的身份就要介於中間,選擇的是轉譯者的語言。轉譯是重要的,將複雜難懂的詞彙,加入觀點,用白話的方式來描述,這是這個世界缺乏的東西,知識被上流壟斷,而下層的一般人缺乏管道去欣賞,因而缺乏個人批判的能力,這樣的現象出現在各個層面,如政治、食物、藝術、法律、化學、人類學,因此普及與轉譯是重要的,這是我想作為中介定位的理由。

 

透過一般人的眼光去看待世界是很重要的。因為我們並不是建築師,不是經濟學家,不是時尚產業設計師,我們不了解其中專業的奧秘,正如我們無法理解數學家心目中的那些符號猶如神的藝術,也無法透過攝影師的眼去觀望,我們不了解,所以轉譯者成為關鍵,他們創造連結,將管道一一接上,再以普通人的語言闡述,使他人得以一窺那樣隱密的領域,就是作為一個擁有普通視野的人所具備的能力。

  
我不想成為專家,也不想作為一般人,只是介於中間,擁有能夠欣賞事物的能力,擁有個人觀點,這是我想做的。

  
二十歲的我們,要擁有的觀看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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